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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均安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山水均安
2024-08-16


各位家长注意啦!

均安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

政策生招生工作方案已公布

详情如下↓↓↓


为切实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4〕37号)和《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学年度各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顺教〔2024〕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本批次招收对象为政策生,即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并符合《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生条件的非均安镇户籍适龄儿童。本批次完成招生后,如有学位剩余,再招收积分生;积分生招生方案另行发文。


二、政策生认定条件

根据《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及相关文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一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认定为政策生:

(一)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警察。

(四)进藏干部职工;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东西部协作,支援时间1年及以上,且申请学位期间仍在援的本市援派干部。

(五)本镇因公殉职基层干部。

(六)本镇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人士。

(七)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经认定(或评定)为领军人才的。

(八)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或在本市居住,持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或B卡的。

(九)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持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

(十)在本镇全职在职工作,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优粤佛山卡C卡的。

(十一)本镇博士后在站人士。

(十二)华侨。

(十三)持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的台湾人士。

(十四)本镇户籍人士。

(十五)在顺德区内连续办理居住证5年及以上,并在顺德区内连续缴纳社保5年及以上,有合法稳定住址、合法稳定就业人士。(说明:在顺德区连续办理居住证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均安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均安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办理居住证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均安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十六)符合《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4〕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士。


三、招生范围


四、报名办法

(一)个人申请类 

第一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4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家长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顺德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s.sdedu.net)完成报名,详细操作见《均安镇 2024 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附件 2)。

(2)填报志愿。

每生可填报五个志愿,第一志愿应按“属地管理、就近入读”原则,填报申请人工作单位或长期居住地所属村(居)对应招生范围的学校,第二至第五志愿可填报镇内其他公办小学。

由于本年度均安中心小学学位已不足以满足本镇户籍生入读需求,暂不招录政策生;均安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生条件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请按就近原则报读镇内其他公办小学。

由于今年全镇学位相对紧张,请家长结合自身符合政策生的实际条件和志愿学校的报读热度,谨慎考虑填报志愿的顺序。

(3)上传报名资料。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拍照上传,包括:

 ①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簿首页、儿童页和父母页);

 ②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正、背面)、儿童出生证;

 ③政策类别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

第二步:现场提交资料和确认报名

2024年4月3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所有已网上报名的儿童,家长必须带齐相关资料到现场(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报名,仅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若未能在网上报名的,也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报名。 

要求携带的资料: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均安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报名入学审核表》(附件3)、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及符合政策条件证明资料。

第三步:资格审核。

学校收齐已签名确认的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后递交镇教育办公室,镇教育办公室汇总后分派到相应的责任部门进行审核。

(二)企业申请类

符合《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4〕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士,报名程序如下:

第一步:个人向企业提出申请。2024年4月30日前,申请人按文件通知要求向任职企业提交申请,同时需填报《均安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报名入学审核表》(附件3)。

第二步:企业向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推荐。2024年5月7日前,企业对个人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在申请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并整理有关申请材料报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第三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根据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及镇教育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结合申请人的志愿和各公办小学学位情况,审定学位统筹安排方案。

(三)相关资料查询及打印办法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使用粤苗APP开展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顺卫医函〔2021〕34号)要求,学校凡新招学生均需家长提供申请入学儿童的《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此项资料在正式入学时再交给学校)

个人参保证明网上打印方法见附件5; 

个人纳税记录自助查询方法见附件6; 

新市民自主查询、下载居住证明方法见附件7。


五、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5月18日在均安镇政务网公布,公示期为2024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共3天)。


六、录取办法

政策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人才适龄子女、再录取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最后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新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具体如下:

(一)人才适龄子女

按《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 号)规定的第一至第五类人才的先后次序,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取得人才资格的时间先后为序(取得资格时间以上级部门发文的评审通过日期为准),若取得资格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对于《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规定的第七至第十一类对象,均属于人才适龄子女,参照上述办法录取。

(二)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对于《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规定的第一至六类及第十二至十五类,按文件所列类别的先后次序,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时,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其中:

第十四类,即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父母一方户口迁入均安镇的时间先后为序录取,若迁入时间(年月日)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第十五类,即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的(时间节点为2019年5月1日到2024年4月30日,以月为界),按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以在顺德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为序;若缴纳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三)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新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

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高新企业及重点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属于《佛山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24〕6号)规定的第十六类对象,为政策生录取的最后批次,依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录取;若志愿相同而学位不足,以申请人在顺德区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以总月数计)为序;若缴纳时间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四)其他情况

1、若政策生未被所填报的所有志愿学校录取,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在全镇范围内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2、批次条件及志愿相同的,符合长幼随学服务的,可优先录取。 

3、符合政策生条件但错过政策生批次的报名时间,且在积分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在积分生招生时补报,学位由镇教育办公室统筹安排。


七、录取公榜

2024年5月22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均安镇政务网公布录取名单。


八、注册

2024年5月2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获得录取资格的政策生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九、部门职责及咨询电话

(一)均安镇教育办公室:负责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学位的统筹安排,联系电话:25510663。

(二)均安镇各公办小学:负责招生政策宣传及解释、报名登记、证明材料收集、录取公布、入学注册等工作。

(三)均安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区人才子女的报名和资料审核——电话:25388096;负责审核出生医学证明——电话:25388230;地址:永安路2号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均安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具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咨询电话:25386961,地址:永安路8号综合治理办公室一楼积分入学受理前台。

(五)均安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的报名材料的收集和初审,电话:25518319、25386845,地址:永安路8号镇政府办公楼六楼。 

(六)区公安局均安镇派出所:负责户籍资料审核,电话:25518377,地址:永安路1号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

(七)均安居委会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出具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电话:25575005,地址:畅兴产业基地均益路89号。 

(八)顺德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均安办事处:负责社保缴纳审核,电话:12345,地址:永安路1号镇行政服务中心二厅。

(九)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25518056。


十、文件查阅

招生文件在“山水均安”微信公众号和均安镇政务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shunde.gov.cn/sdqjaz/tzgg/tzgg/)、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各村(居)委会公告栏等均可查阅。


十一、附加说明

(一)已在读小学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根据国家学籍管理制度,重新报读的,无法取得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不予办理入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办法,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四)本办法适用于均安镇政策生,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因今年仍处于户籍生入读高峰期,非均安户籍新市民适龄儿童人数也大幅增加,申请入读的政策生人数预期也将增加,积分生学位数量将十分有限。因此,我镇将尽力做好各类适龄儿童的统筹分流安排,但统筹安排入读的学校未必能符合家长意愿,家长要适当降低心理预期;同时建议积分分数较低的家长提前做好到民办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就读的准备。以上招生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本办法由均安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均安镇2024年政策生类别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2.均安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3.均安镇2024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生报名入学审核表 

4.“粤苗APP”查验预防接种证操作指引 

5.个人参保网上打印方法 

6.个人纳税记录自助查询方法

7.新市民自主查询、下载居住证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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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安镇教育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来源:均安镇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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